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

北、高皆被盯 日租屋業者請密切注意政府管理動向

【2010.9.19 / 吉租網grent租屋網整理】

台北市日租屋 議員要求政府正視問題
「日租套房」是「旅館」還是「民宿」?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,日租型套房正夯!因價格經濟實惠,民眾旅遊或出差,選擇短期出租屋愈來愈多。不過,「日租套房」不是「民宿」也不是「旅館」!沒「法」可管!甚至有民眾投訴市長信箱,市府回復卻是以短期出租、日租等名義經營的○○會館,不構成旅館樣態,屬民宅租賃之個人私權行為,非屬建築管理、消防、衛生等公共營業場所相關法令規範之範圍。另外,「日租套房」以網路平台從事營利行為,稅捐處是否有進行課稅?

王鴻薇表示,日租套房係日租業者將其所有之房屋從事長短期租賃,亦即日租套房之經營係屬「不動產租賃業」,僅需辦妥登記之公司或行號,皆可經營該業務,且不需經許可。臺北市都會區內從事套房出租供長短期住宿者,多屬一般民宅租賃,其經營方式非民宿管理辦法規範之民宿。她要求臺北市政府正視日租套房問題,決定是要「取締」或「管理」,讓臺北市民和國內外觀光客住的安心。【以上資料來源: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新聞室】

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主秘薛秋火回應表示,日租屋套房管理中央並無統一法令規定,不過北市觀傳局會對日租屋套房進行查察,而商業處、建管處、警察局、消防局、稅捐處等各局處也會依現有相關法令依法處理。

高雄市要重罰 日租屋業者群起抗業 議員要求政府立法
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認為日租業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要祭出重罰,日前高雄市廿多名日租屋業者頭綁布條至市議會抗議。高雄市觀光局長林崑山則說,市府一切依法行事。

高雄市日租產業自救會會長徐偉黎表示,今年年底前將訂定「日租產業會員自治公約」並成立「日租品保協會」。徐偉黎說,日租屋業者都依照不動產租賃申請設立並合法經營,吸引很多國內外背包客住宿,去年接待32萬遊客,締造6億4千萬元產值,對高雄市觀光發展有極大貢獻。 如今市府觀光局卻認定,「凡從事以日或周為基礎租賃型態為旅館業」,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24、25條行業分類標準規定,對1家業者告發9萬元,另9家業者開勸導單,讓業者十分擔心購屋及裝潢等投資心血恐將泡湯。

日租屋業者建議,應訂定民宿及旅館以外的住宿行業法令來規範日租業。徐偉黎說,如果政府無法給業者生存空間,不排除串聯全台日租屋業者直接向中央政府陳情。

吉租網grent租屋網。吉屋出租,房東快速出租,租屋族輕鬆租屋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