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:吉租網grent租屋網押金的主要目的在於擔保房客每月租金的正常給付,或房客損壞房屋及其附屬用品的賠償擔保,或於租期屆滿退租後相關帳單結清的扣款。依土地法第九十九條所述,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。
在簽約時,雙方宜就家俱家電各用品的數量及堪用情況清點並記載於合約,較昂貴的家電可進一步註明廠牌型號。租約到期時依合約當時所載明的數量清點即可,若有短少,房東即可從押金中扣抵。
房客不想在租約期滿時被扣押金,平常就應養成愛護房子及物品的習慣。若在租期中因房客未善盡管理維護義務,致房屋損壞或所附家具物品損毀,依民法第432條房客就必須負責賠償。房東記得要將費用單據留下做為日後扣除房客押金的依據。
至於正常使用下物品的故障維修費用,依民法第430條屬房東責任,常見的如冷氣、熱水器故障維修等。該條同時指出房東在房客告知後仍不修理,房客得終止租約或自行修理並由租金中扣除維修費用。
有房客會要求以押金抵付房租,但最怕在押金抵扣完,租約到期後才發現一堆高額待付帳單如電話費,或家俱這個壞那個不見,但房東手中已無籌碼。建議房東在面對這類要求時要先思考清楚。
租期屆滿也點交完畢,若發生房東不肯退還押金的情況,房客可以到該地區的調解委員會尋求協助,也可以直接寄發存證信函,經由法律途徑討回押金。房東可在退租點交後先退還部分押金,待該月的各帳單費用明細確定後,再予退還剩餘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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