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0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綜合報導】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下月上路,主建物與陽台等附屬建物分開計價。
內政部推動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下月一日上路,主建物與陽台、雨遮等附屬建物應分開計價,傳出部分建商仍採「均一價」後,內政部長江宜樺昨下午緊急召集營建署、地政司官員會商,江會後強調,近日將邀業者溝通,「一定如期實施」,希望業者莫心存僥倖,內政部會要求地方縣市加強抽查,公布不當業者名單。不過,昨晚還是有業者表示,仍會採用「均一價」。
新制掀波
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呼籲業者做生意要公道、合理,政府會確保消費者權益。內政部高度關切部分業者不配合新制契約,江宜樺昨說,經過和多家業者聯繫,多數認同新制內容,希望少數業者不要心存觀望。
附屬建物擬取消登記
江宜樺表示,預售屋業者容易在公共設施或附屬建物灌水,因此,新制要求業者在契約上分別載明主建物(客廳、廚房、主臥室)、附屬建物(陽台、雨遮)、公共設施(電梯、樓梯、走廊)的坪數、單價和售價,讓消費者了解資訊,減少購屋糾紛。
江宜樺強調,若建商未分開計價,消費者可主張該條款無效,或向地方政府消保官申訴,或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內政部將會同各地方政府加強查核,並公告未配合辦理的業者名單;內政部半年內將修法(應是修正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),將附屬建物,例如雨遮、陽台的面積都不納入所有權狀登記。
如何處罰不願分開計價的業者?江宜樺說,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,違反使用定型化契約內容的業者,單次最高可罰二十萬元,並可連續開罰,希望早日完成修法。
業者:恐讓交易混亂
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表示,將配合政府要求實施新制,但定價原則上仍會採用「均一價」,因為若主建物、附屬建物與公設分別定不同價格,將來消費者難以在區域內比價,甚至會造成交易混亂,「定價多寡應交由業主自主決定。」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說,過去常見建商灌虛坪,分開標示有必要,但若想藉此抑制房價應是徒勞無功。
綠委邱議瑩認為,建商可用其他理由弭平利潤差距,最終還是在民眾身上拔毛,朝野應盡速通過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修正草案,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。藍委吳育昇說:「羊毛出在羊身上,分開計算,建商還是可以藉由提高主建物價格獲取利潤,總價難降。」政府用意應是讓主建物的面積得以確立,保障消費者買到的坪數,剩下的只能尊重市場機制,建商不要反彈,民眾也要理解。
「不會讓房價更便宜」在北市南港購屋的簡秀萍說:「資訊透明當然好,但分開計價也不會讓房子賣便宜點。」租屋的張先生認為,現在新大樓公設比動輒百分之三十以上,「修改建築法規增加室內使用坪數比較實際。」
曾就建商灌虛坪糾正內政部的監委程仁宏昨表示,不排除要求公平會介入調查是否聯合哄抬與灌水。程也指出,若政府放任業者換湯不換藥,將請內政部長到監院說明。
內政部規定預售屋分開計價的包含主建物、附屬建物與公共設施,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主建物是指室內面積的總和,附屬建物是連於主建物之外之建物面積總和,如平台、陽台、露台、屋簷、雨遮、花台等;至於公共設施就是指在公寓大廈內與人共用的部分,包括樓梯、電梯間、管道間、屋頂突出物以及共同出入口。
新制預售屋
.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5日。
.預售屋成交後,如發現面積有誤差,價錢上可互相找補。
.買方遲延利息調降為萬分之二單利計算。
.主建物(客廳、臥室等)、附屬建物(陽台、雨遮)及公共設施(電梯、走廊),應分別列明面積、單價及售價。
資料來源:內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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